「無線電視必載頻道」中的「必載」應帶有「公共服務」與「族群服務」的使命,目前行政院的版本僅納入公視,徐欣瑩也認這樣沒有保障民主社會中多元族群的發聲權益,也應將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納入。

 

「無線電視必載頻道」的爭議已經歷經三次朝野協商,但始終沒有共識。

除了立法院長王金平跟少數立委願意在朝野協商後接受媒體訪問,或是強烈主張「無線台頻道應全部必載」的台聯,多數人並不知道各個立委對於這個牽涉全民收視權益問題的立場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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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立法委員的立場之前,我們得先了解一下大家到底在爭什麼。

  • 全台灣有 50 萬人看第四台,無線台與他們何干?

根據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 (NCC) 最新的統計資料,全台灣的家戶數是 800 萬戶,裝設有線電視系統(俗稱第四台)的家戶數是 500 萬,有線電視系統的市佔率接近 6 成。

這些人能看到 100 多個由「衛星電視台 / 有線電視台」(即 TVBS、中天、三立、東森、八大、壹電視等等)提供的頻道。目前,在這 100 多個頻道當中,也包含了數個由無線電視台提供的頻道,例如在 13 台的公視或是在個位數頻道的台視與中視等等。

另一群家中沒裝第四台卻想看電視的人,通常是裝設「數位機上盒」,觀看由台視、中視、華視、民視、公視等無線電視台提供的大約 20 個頻道。

(這篇文章暫且不討論中華電信的 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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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正在吵的「無線電視必載頻道」問題,白話來說,就是政府要不要透過公權力,要求有線系統業者一定要讓無線電視台的那 20 個頻道放上平台。 是要全部都放?還是維持現狀只讓無線台各放一個?還是 NCC 提議的「1+N」個?如果是「1+N」,那 N 又要怎麼決定?

  • 無線台來佔位子,讓有線電視台不分藍綠團結在一起

這個從本會期九月開議以來,就被朝野視為重要議題的法案,已經經歷了三次朝野協商,但始終未有共識。

這個議題直觀上看起來就是個「利益分配」的問題。

畢竟,第四台系統總共就是 100 多個頻道,如果法律強制要求讓無線電視台必載的頻道數量多一點,其他有線電視台能爭取的頻道數就會少一點。

在這種「你多一個、我就少一個」的血淋淋的遊戲規則中,有線電視台難得不分藍綠的團結在一起,TVBS、三立皆大力製作「反對無線台必載」的廣告與新聞,理由是反對政府保護特定業者(即無線電視台),並認為應該交由市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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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討論必載「幾台」之前,得先討論「為何」要必載

因此,最重要的問題是,到底為什麼要「必載」呢?

台大新聞所教授 林麗雲 在蘋果日報上投書表示,「必載」的標準應帶有「公共服務」與「族群服務」的使命,目前行政院的版本僅納入公視,但為了保障民主社會中多元族群的發聲權益,林麗雲認為也應將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納入。

在過去強力主張「所有無線台頻道皆應必載」的 台聯 則是認為,因為無線電視台使用的無線電波是全民共有的公共財,所以即使是家中裝設第四台的民眾,也有權看到這些頻道,因此無線台的頻道應該通通必載。

國民黨團 則是主張無線台只能必載一台。

最近剛成為親民黨總統參選人宋楚瑜副手的民國黨主席 徐欣瑩(也是現任新竹縣的立委)的意見,與台大新聞所林麗雲相同,她認為必載頻道不應只有公視,也應包含原住民電視台與客家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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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歷經三次朝野協商,各方逐漸妥協

立法院長王金平在 昨天 (11/18) 朝野協商後 說明 ,各方的意見已逐漸形成共識,偏向行政院提的「1+N」版本,但關於 N 應該如何規定,將由 NCC 在下週三朝野再次協商時提出。

本會期擔任交通委員會召委的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與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在昨天 (11/18) 朝野協商後受訪表示,期待下週再次協商時,可以用文字確認規定。陳歐珀更表示,有信心讓此次修法在這會期通過。

過去強力主張無線頻道應全部必載的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態度也漸趨妥協,接受「1+N」的計算方式,並認為相關規定可交由主管機關 NCC 決定。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辦公室陳主任則認為,這個爭議應該讓 NCC 去跟有線與無線電視等業者協商,而不是成為立委的表態大戰。

BuzzOrange 將會追蹤此議題,並持續更新資訊。若現任立委或本屆立委選舉的參選人欲針對此項議題發表意見,歡迎直接與我們聯繫。(Email:a047752832@fusionmediu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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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9

BuzzOrange

記者:吳學展

https://buzzorange.com/2015/11/19/tv-cha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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